2014年12月ACCA考试大纲改革后F4科目解析

F4《公司法和商法》被分为八个部分。大纲以介绍总体的英国法律体系开始整个课程,例如法院系统、法律的来源包括人权法案。然后介绍了债权法包括合同法和侵权法。

大纲涉及与财务相关的一些法律范围领域,这些法律领域包括: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这些法律包括公司的形成和设立,公司的融资和资本的种类,和经营上的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规范,和公司在法律方面将会面临的危机。最后一部分又和我们以前学的知识点有联系。包括公司治理、道德和与民法相关的道德行为。

近几年考试通过率趋势图:

知识结构:


科目关联性:

F4课程作为整个ACCA课程中唯一的一门法律科目,在整个ACCA课程体系中相对来着比较独立,但是它还是和后续的课程有一定的关联的,它帮助学员建立F7 (财务报告)、F8 (审计和鉴证)和P2 (公司报告)的学习基础。

考试形式:

F4的考试形式在14年有了很大的变革,考试题型由原来的3小时10道简单题改为2小时45个单选5个多任务题,每个多任务题6分,25道2分的客观题,20道1分的客观题。

新旧ACCA考纲的主要变化:

新考纲的主要变化体现在有几个之前的大的考点被移出了新考纲:

1. 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Act 1998)不在作为单独的考点,但法律的制定必须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这一原则没有改变。

2.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被移出了F4的考纲。

3. 侵权法(Law of torts)中与商业不大相关的部分如侵犯(trespass),滋扰(nuisance)等不再作为考点出现。

考试思路的重大变化:

由于考试形式的重大变化尤其是选择题的加入,F4对于考生背诵记忆大篇幅知识点的要求相对降低,但对于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的广度和深度却有所增加。尤其是考试时间的大幅减少,考生需要在短时间内快速读懂题目要求,并且迅速找到相对应的知识点并选出正确答案。而且题目数量的增加,必然要求考生对于书本更多的知识点的掌握。而Section B的案例分析题,则是把书本上的概念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来考察考生,强调了考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及实际运用能力。

国内的同学习惯于老师画出重点然后加以简单机械记忆,这种方式对于旧的F4的考试应该说是相对有效的,因为所涉及的理解和运用并不需要很多。而在新的考试形式下,选择题占到了70分,这就意味着考生需要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把握很多课本中的细节;而剩下的30分题目也是需要考生将知识与案例加以结合运用才能作答的题目。


传统的简答题消失不见,这就意味着单纯的简单记忆已经完全无法在新的F4考试中得到很多分数。这就要求考生不能在再用传统的对于文科的理解来学习F4;相反的,如果能够充分理解F4的法律知识,在50分就能通过考试的前提下,考生甚至可以在不用背一词一句的情况下就能在70分的选择题里获得足够的分数通过考试。当然,这里只是说明一个极端的情况来反应考试思路的根本性变化。背诵记忆还是一个相当有效的方式,尤其在中国学生用英语学习这样一门对语言要求很高的科目的背景下。背诵记忆不但能够初步的理解知识,并且能够让中国学生增强英语的语感,这对于在短时间内读懂题目是很有帮助的(尤其是在F4考试时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一再强调的,学习可以从背诵记忆开始,但绝不能仅仅停留在背诵记忆的阶段。